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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觉无障碍
我省有视力残疾人30余万,他们长期生活在黑暗之中,只能靠触觉、音响与外界沟通。因此,铺设盲道、推广语音提示和开辟盲人有声读物场所等是使他们融入社会的必要条件。
(一)全省各市主要街道都应铺设盲道。城市交通要道和路口在显示红绿灯的同时应增设语音提示。
(二)各车站、客运港、机场及大型公共场所都应有广播,及时通报有关事项。
(三)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辟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四)各地广播电台(站)都应开辟残疾人专题节目。
二、听觉无障碍
我省有聋人70余万,他们生活在无声世界,难以与社会沟通。因此,普及手语、启动字幕工程和统一规划“社会文字铺助体系”十分必要。
(一)省、市电视台应创造条件开辟“双语新闻”专栏。电视节目,包括主持人的对白和旁白都应尽可能加配字幕。引进节目时,也应尽量引进有字幕的版本。
(二)公共汽车上的电子滚屏应以报站为主,间隙可插播广告。沿途站牌要统一规划,使之更突出、更醒目、更好辩认,在车上也能看清站牌上的文字。
(三)火车站除广播讯息外,还应安装电子显示屏幕,及时显示各次列车的到站时间等。各长途汽车站、飞机场、规模较大的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也应安装类似设施。
(四)各地电信运营企业应为聋人用户提供优惠和便利的服务,人工服务中心应开设代转短信内容等专项聋人服务项目。如聋人发手机短信到1258人工台,则人工台可代转告短信内容到指定电话。
(五)各类交易场所应统一使用电子秤,使所购物的单价、重量和总价一目了然。
(六)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等有解说人员和解说广播的地方,应准备书面解说词供听力障碍者索取。
三、出行无障碍
我省有肢残人和老年人、妇女、儿童及伤病员上千万,他们的出行极为不便,必须借助坡道及各种专用设施。
(一)全省各市主要街道、交通要道、大型建筑物、居住区和车站、客运港、机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都应修建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二)城市中的所有高层建筑都应安装电梯。
(三)全省各市及风景名胜区等主要公共场所,如车站、港口、机场、体育场馆、剧院、中心广场、旅游景点等地的公厕,应设置无障碍通道,专门座式便器和统一标志。
(四)各级残联的综合服务设施,不具备安装电梯和升降平台的多层建筑,首层必须设有残疾人接待室,出入口、过道、楼梯和扶手、公共厕所等都应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视、听、行”三大无障碍环境体系的建设,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正常生活具有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推广。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各部门要紧密配合,主动协助,切实将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也要加强对已建立的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应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汇报,省拟于2004年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江西省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厅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科技厅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工商局
民航江西省管理局
南昌铁路局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2003-3-20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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