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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对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增值税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
营业税 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
征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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